关于加强文明校园督查的通知

发布者:文旅学院发布时间:2024-11-05浏览次数:17

各学院:

为推进第二届“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月”活动的开展,加大校园文明督查力度,现就校园禁烟、上课迟到等督查工作进行如下安排:

一、教学楼卫生间吸烟督查

(一)区域分工

(二)督查时间安排

各学院周一至周五按照学务处划分区域,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在希文楼、毕昇楼各楼层卫生间进行定点检查和不定时抽查。具体安排如下:

定点检查时间:上午9:50-10:20;下午3:50—4:00。

不定时抽查时间:各节课下课时间

(三)督查要求

各学院按照分工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(要有标识、比如工作牌、袖章等,袖章由学务处统一制作)进行督查,对于在卫生间吸烟人员进行登记,每天下午6点前将当日检查结果报学务处王宁老师处。

二、上课迟到督查

(一)检查区域

1.希文楼图书馆入口处2.希文楼北侧入口处

3.现教中心入口处(二)督查要求

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,自行分配值班任务。三个值班点每个学院均至少有一名辅导员老师参与值班工作。其他辅导员老师则需深入课堂,检查学生的口才训练、课堂出勤、无手机课堂开展情况等。针对文旅学院只有三名辅导员的情况,文旅学院辅导员老师仅需在希文楼图书馆入口处执行值班任务。

(二)督查时间安排

周一至周五7:50—8:10值班辅导员和学生干部

周一至周五13:50—14:10值班辅导员和学生干部

(三)督查要求

各学院按照分工在指定区域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(要有标识、比如工作牌、袖章等,袖章由学务处统一制作)值班督查,7:50—8:00的工作职责是提醒学生不要带早餐进教学楼,8:00—8:10和13:50—14:10的工作职责是登记迟到人员信息,每天下午6点前将当日检查结果报学务处王宁老师处。


2024年1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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